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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宅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上调点击了解
发布时间: 2025-03-03 作者:责任公益

  广州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表明,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告诉》(粤府函〔2025〕2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告诉》(穗人社函〔2025〕30号)、《广州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关于延伸〈广州市住宅公积金缴存办理办法〉有效期的告诉》(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4号)有关法律法规,自2025年3月1日起,市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300元调整为2500元。各缴存单位、灵敏作业缴存人依照相关作业指引完结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作业。

  依据作业指引,2025年2月前(含2月)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仍可按原基数按月处理汇补缴。

  3月1日起,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将没办法处理3月及今后汇补缴事务,各单位及灵敏作业人员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按规则及时处理相应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后应及时奉告员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灵敏作业人员经过中心网站或中心微信大众号进行预定→供给相关资料现场处理→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审阅并处理。相关资料包含: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2.《住宅公积金  年  月个人缴存额调整表(个人缴存)》(原件)。处理组织:铁路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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